5月24日,江西省商務(wù)廳牽頭15部門制定了《江西省推動消費品以舊換新實施方案》。汽車以舊換新方面,省市聯(lián)動支持汽車報廢更新,自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,對個人消費者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或者2018年4月30日前(含當日)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,并購買納入工信部《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》的新能源乘用車或者2.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,給予一次性定額補貼。其中,對報廢上述兩類舊車并購買新能源乘用車的,補貼10000元;對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并購買2.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的,補貼7000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