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月14日上午, 一則《拖欠上億款項 眾泰被比克電池告上法庭》的報道引起了市場關注,但幾個小時后,《因未依法履行訴訟義務,比克電池對眾泰汽車的起訴被撤回》又被傳出。
當晚,比克電池發(fā)布澄清公告稱,撤訴是基于雙方簽訂的和解協(xié)議和付款承諾,并非不履行訴訟義務。此案訴訟金額為6.21億元,目前尚在審理中。但第一電動查閱杭州中院民事裁定書發(fā)現(xiàn),比克電池確因未預交案件受理費而被裁定撤訴。
第一電動已聯(lián)系當事雙方,但截至發(fā)稿前,未收到眾泰的任何答復?!鞍讣€在審理中,具體信息我們目前還無法透露?!北瓤穗姵刂槿耸糠Q。
一場一波三折的訴訟
比克電池10月14日晚發(fā)布的最新澄清公告稱,比克電池起訴杭州杰能動力電池(注:眾泰新能源汽車旗下公司)、眾泰新能源汽車等四家公司于8月5日被立案,訴訟金額為6.21億元。立案后,杭州杰能動力與比克簽訂《和解協(xié)議書》,并承諾具體付款金額和日期,但對方未按協(xié)議履約,9月2日,比克再次提起訴訟。比克已按法院要求繳納本案訴訟費,履行了訴訟義務,目前此案尚在審理中。
比克電池澄清公告(截圖來源于比克電池官方)
但是,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一審民事裁定書顯示,原告比克電池“在本院依法送達交納訴訟費用通知后,未在七日內(nèi)預交案件受理費,也未向本院提出減、免、緩交申請,不依法履行訴訟義務”。根據(jù)相關法律法規(guī),法院最終裁定“本案按深圳比克動力電池有限公司撤回起訴處理”。
比克電池與眾泰新能源汽車等買賣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(截圖來源于中國裁判文書網(wǎng))
到底是未交訴訟費或是另有隱情?目前還不得而知。“6.21億元是欠款與違約金的總額。案件還在審理中,具體的信息我們目前還無法透露?!北瓤艘晃恢槿耸繉Φ谝浑妱颖硎?,“上述和解協(xié)議具體信息因為保密條義的原因無法詳細對外披露,但簽訂后,對方自始至終都沒有足額履約。”
資料顯示,5月27日,比克電池曾起訴眾泰新能源汽車有限公司長沙分公司、眾泰新能源汽車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。隨后,深圳龍崗區(qū)法院一審裁定查封、扣押或凍結上述四家眾泰系公司約4184萬元的財產(chǎn)。
比克電池與眾泰系此前一場訴訟的一審民事裁定書(截圖來源于中國裁判文書網(wǎng))
眾泰汽車不僅欠貨款
比克電池是一家集鋰離子電芯研發(fā)、生產(chǎn)、銷售為一體的高新技術企業(yè),主要產(chǎn)品為手機電池、筆記本電腦電池、數(shù)碼電池,動力電池等鋰離子二次充電電池。
2014年,比克電池通過與杭州杰能動力電池有限公司簽訂供貨協(xié)議為眾泰新能源汽車提供車載電池。比克電池為眾泰提供的動力電池數(shù)量約占其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供貨量的60%。
但由于眾泰汽車出現(xiàn)嚴重營收虧損,眾泰無法如期為比克電池支付回款資金。由于汽車銷量(包括新能源汽車)下滑,眾泰汽車自2018年10月開始停產(chǎn)。今年1-8月,眾泰汽車銷量為12.5萬輛,同比下滑約32%。財報顯示,今年上半年眾泰汽車完成銷售收入約50億元,同比下滑約51%;虧損近3億元,同比下降約195%。
比克電池稱,眾泰2018年開始拖欠貨款“,而后比克電池開始向眾泰催要貨款,”催款過程中眾泰閉門不見,不履行協(xié)議,對比克的拜訪閉門不見?!北瓤穗姵赜?019年1月起停止向眾泰供應電池。
比克電池表示,目前比克的研發(fā)、生產(chǎn)和業(yè)務進展還在如期推進,近兩年,比克在儲能和小動力的業(yè)務上拓展的十分順利。
眾泰拖欠貨款的供貨商不止比克電池一家。資料顯示,眾泰汽車與包括比克電池在內(nèi)的惠州億緯鋰能股份有限公司、合肥陽光電動力科技、重慶江達鋁合金輪圈有限公司等數(shù)十家供貨商存在合同糾紛。
眾泰汽車董秘楊海峰此前表示,6000萬元新能源汽車補貼已經(jīng)到位,公司確實對一些供貨商有欠款,但如何使用需按照公司的生產(chǎn)計劃。按照眾泰汽車的生產(chǎn)計劃,新能源車型暫時不在復產(chǎn)計劃之列,而這筆資金也不能償還電池供應商的貨款。有消息稱“由浙商銀行牽頭,中國銀行、建設銀行以及永康農(nóng)商銀行將共同向眾泰汽車發(fā)放30億元資金貸款?!蹦壳斑@一消息還未得到證實。
10月10日,有消息傳一份銀行內(nèi)部風險排查通知,稱包括眾泰汽車、華泰汽車等四家車企年底將進入破產(chǎn)程序,涉及上下游及供應商約500億元壞賬。隨后四家涉事公司先后進行澄清,眾泰汽車第一個發(fā)出聲明,指出相關報道是完全虛假的,并表示對眾泰汽車的聲譽造成嚴重損害,已經(jīng)公安部門報案。
企查查顯示,杭州杰能動力電池目前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(zhí)行企業(yè),從2017年底開始,陸續(xù)涉及拖欠貨款訴訟。